新城镇机构设置 |
设置纪委、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其中监察组为区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设置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建设办公室。
设置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为镇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赋予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职责,承担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
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设置综合执法大队,为镇政府综合执法机构,由镇政府和区城市管理委双重领导,以镇政府管理为主。
设置4个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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