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园街关于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8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八项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设施闲置”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bhhjyjnyzhfwzx@tj.gov.cn。
附表: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花勤强,电话:022-25357292)
附表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任务编号 |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8项整改任务 |
问题描述 | 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设施闲置。督察发现,胡家园街刘庄子泵站等6座污水处理站,从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3年第二季度运转不正常。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长期不运行,对周边农村水体存在污染隐患,属相关部门虽每季度对全区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 |
责任单位 | 胡家园街、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 |
整改目标 | 保障辖区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 |
整改措施 | 1.胡家园街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转不正常问题, 2023年下半年已正常运行,同时已委托专业部门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下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的监督监管,确保达标排放。(胡家园街)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运维监管情况巡查及通报工作,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至各街镇督促整改,同时上报区主要领导;二是将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利用率及综合运行负荷率纳入区河长制考核中,对不合格的街镇扣分通报。(区水务局)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一是按要求对已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开展监督监测;二是将监测结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将水质通报报运维主管部门及各涉及街镇。三是发现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并督促街镇加强对受纳水体排查整治,杜绝黑臭现象发生。(区生态环境局)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第一阶段:华北陶瓷污水处理站、中心桥北污水处理站、胡北海河边 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已完成更新改造,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目前设备均正常运转。 第二阶段:田庄子村、刘庄子村、于庄子村已拆迁,基本无人居住,村庄区域现状基本为大棚种植、坑塘养殖等产业业态。2024年10月份,区农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选取河长制清单中19条河道、坑塘共计19个点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述点位水质达标。经各部门核查,同意停运田庄子村海河边、刘庄子村泵站、于庄子水库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024年11月15日区水务局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复核,上述三个泵站处于关停状态。 | |
整改时限 |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花勤强022-25357292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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