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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胡家园街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包保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179-13376-2023-00054
发布机构: 胡家园街道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08
发文日期: 2022-12-02
有效性: 有效

照国家、天津市、新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包保目标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形式灵活、务求实效”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力争年底前各级包保干部对全所有包保主体进行1次督导。

二、组织领导

各村居成立由本级食品安全委成员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宣贯培训和督查落实;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员,确保信息畅通。

三、包保内容

(一)包保规则

包保本辖区B级主体,组织辖区各村居包保CD级主体。如本级包保主体数量过少,下级包保主体数量过多,应在下级包保主体中筛选部分风险较高主体(如肉、蛋、奶、白酒、植物油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进行提级管理。确保各层级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数量相匹配,防止各层级包保任务畸轻畸重,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包保干部,每名干部的包保任务都能合理承担。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包保。原则上每名干部包保主体数量不超过10家,分片包保主体数量不超过20家。

(二)包保范围

1.街B级主体包保范围原则上为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将相应职务职级的干部或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包保干部范围。

2.村居:CD级主体包保范围原则上为村居两委干部,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村居,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将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纳入包保干部范围或由街抽取部分风险较高主体进行提级管理。

(三)包保形式

原则上应对包保主体开展现场督导。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在包保主体多的区域,可对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区域(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集中督导。

 (四)包保程序

 1.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包保干部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并及时在“落实属地责任平台”上填报。

 3.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

 4.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包保干部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传落实属地责任平台,通报包保干部。

 5.街食品安全办每年将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向本级党委和区食品安全办报告。

 6.街食品安全办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

 7.包保主体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

(五)包保纪律

街食品安全办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六)督查机制

 街级食品安全办分别制定督查方案,包括督查组人员构成、重点督查区域、督查对象、督查清单,报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必要时可组织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派人参与。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食品安全办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五、实施步骤

(一)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方案。(111—113日)根据胡家园街包保主体分级台账,对本辖区各级主体比例、风险程度以及包保人员数量进行分析研判,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提级管理。

(二)拟定包保干部名单和责任清单。(114—1113日)街草拟本级包保干部名单和责任清单;并指导各村居确定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

(三)确认包保干部名单和责任清单。(1114—1115日)街食品安全办将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报本级党委或食品安全委员会确认。村居级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经村居两委确认后报街镇党委或食品安全委员会。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调整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对应关系。

(四)签订承诺书。(1120—1130日)街食品安全办组织本级包保干部并指导村居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1.街党委班子成员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同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3.相应职务职级的领导干部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4.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同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5.村居两委委员同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属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把推动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坚决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带头包保,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尽快制定包保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合理确定包保干部,建立“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保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确保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实施步骤明确的时间节点,于1113日前向食品安全办报送村居级拟定的包保干部清单和责任清单;1115日报送本级及村居级确认后的包保干部清单和责任清单;1130日前报送村居级承诺书。各村居工作落实进展、创新举措、典型做法等情况以食品安全信息动态形式随时报送。

(四)严格督查考核。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村居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导。街食品安全委要分别成立本级督查组,对各村居包保情况开展督导。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级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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