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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08 16:28      来源: 大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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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沽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大沽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妥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三级负责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履职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网站平台及线下信息公开各项有关工作,实行信息动态化管理。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其中线上4件,线下8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0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应诉2件。均妥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大沽街道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经办人员对有关法规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

    2022年,大沽街道将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公开、透明基层治理氛围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学习,提高答复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件。其中2件,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经审理,决定结果维持;1件为申请人主动提出撤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经审查后裁定,准予撤回。

    2021年度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均为原告主动提出撤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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