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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第1次)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 2024-02-08 14:35      来源: 大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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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二月(1))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证件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席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4]7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9条擅自占用道路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9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壹佰元0.0100002024/2/1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吕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4]8号《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32条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58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2024/2/1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杨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4]10号《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32条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58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壹佰元0.0100002024/2/1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温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4]9号《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32条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58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壹佰元0.0100002024/2/1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付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4]11号《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32条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天津市消防条例(2021)》第58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2024/2/1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朱某某身份证津滨大沽执处决[2024]6《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9条擅自占用道路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9条罚款责令改正罚款伍佰元0.0500002024/2/22099/12/3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1112011600016710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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