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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大沽街道>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名  称: 关于印发《大沽街道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2179-13310-2023-00031
发布机构: 大沽街道
文  号: 津滨大沽政发〔2023〕6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文日期: 2023-07-17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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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沽街道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区城管委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街公共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大沽街道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经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沽街道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未来五年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行动,加快新时代美丽“滨城”建设的攻坚之年,进一步提升城市气质,充分体现滨城风貌、滨城形象、滨城温度,助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和高品质生活,结合工作实际,大沽街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开展全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做好重点区域整治提升,不断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彩化水平,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清新靓丽、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美好。

主要任务

  (一)补齐环境卫生短板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周边和重点道路的环境卫生;治理区域结合部环境卫生;清整居民社区、背街里巷环境卫生;清理停存车场、桥下空间、农贸市场卫生死角;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各类漂浮废弃物;严格规范扫保单位道路清扫和降尘洒水行为,严禁将清扫物扫入雨污水井中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经发办、各社区各物业

   2.深化环卫设施整治。重点解决日常保洁消杀不到位、散发异味、滋生蚊虫等问题;排查整治公厕和化粪井,规范化粪井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警示标识及清掏维护,全面消除臭气扰民和环境脏乱差现象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各物业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建设比例达到60%;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维护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加强“混装混运”管理,提高收运质量。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执法大队、各社区各物业

强化园林绿化建管

   4.加强园林绿化养管。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四季园林养管会战,春季重点做好围挡拆除、补植补种、浇返青水,夏季重点做好浇水排涝、病虫害防治,秋季重点做好园林植物修剪,冬季重点做好植物防寒、涂白;做好绿地卫生保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缺株、死株的补缺补植。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各物业  

5.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持续落实古树名木、城市大树保护机制,确保城市古树名木、城市大树精细化养护管理和巡查保护全覆盖;严格落实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到位;及时复壮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确保古树名木生境良好,长势健壮。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各物业

(三)点亮城市街头巷尾

6.维护辖区路灯。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小区内主干路亮灯率达到98%,次干路和支路亮灯率达到96%以上。加强巡查维修,及时解决路灯短路、破损、灯杆倾斜、灯杆缺门等问题,确保路灯照明设施完好、应亮尽亮;进一步完善提升人行道、背街里巷照明设施,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各物业

保障群众脚下安全

7.完善提升人行道确保城市道路人行道面层平整、无塌陷、无缺损,路缘石稳固、直顺,树穴规范、美观,盲道完整,附属设施设置规范;治理非法侵占人行道行为,解决人行道“走不通、不舒适、不安全、不美观”等问题。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执法大队

8.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移位、异响等情形的窨井盖,第一时间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补装;对涉水深、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盖,加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废弃或无主的窨井,按期完成填埋。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各物业

  规范公共空间秩序

9.整治共享单车乱象。加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停放秩序混乱且整改不及时的行为,加强执法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配足运维人员,做到及时清运、及时摆放、及时调度,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规范有序。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社区

10.治理占路经营行为。对建成区内占道经营商贩采取教育、劝离等柔性执法引导流动商贩到规定区域经营;有序规范便民市场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容环境管理规定要求,做到定时定点定区域经营,确保周边区域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畅通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社区

11.规范商铺经营秩序。开展“城管进商户、服务面对面”活动,要求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沿街商铺依法按政策履行主体责任,杜绝沿街商铺门前摆放不整齐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文明经营。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12.搞好工地周边环境。严格治理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无撒漏,做到施工工地周边道路干净整洁、无破损;修复破损的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围栏,更新破旧广告画面保持整洁美观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

优化良好市容市貌

13.抓好城市家具治理。清洗油饰更新各类果皮箱、垃圾桶(包括市场)小花园座椅、健身器材补齐缺失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经发办、各社区、各物业

14.整修沿街建筑立面。强化沿街建筑立面安全治理,做好隐患排查、整修维护管理工作,修复破损建筑立面维护建筑附属元素,清洗建筑立面脏污,清理乱吊乱挂

(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

1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治理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治理楼顶广告、楼顶单体字和标识,更新各类破损、破旧的户外广告加强沿街户外广告设施巡查检查,及时整改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确保户外广告和牌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2023630部门对照综合整治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日巡查、周调度、月考核,确保“七一”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巩固提升阶段(202371-20231031日)。部门要汇总梳理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111-20231231)。城市管理委组成专班,与重大活动保障结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严格督查问效,总结评估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要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负总责,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推动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落实行业部门责任。要严格按照每阶段任务安排,结合各自职责,细化整治任务,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督促激励。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导、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批评。适时打造示范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运用好各类媒体平台,特别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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