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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大沽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月份)
发布日期: 2021-03-05 11:45      来源: 大沽街道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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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二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王胜杰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2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63条在和美苑乱仍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罚款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18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杨立争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3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63条在和丽苑乱仍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罚款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18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李雪山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4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7条在亚泰津澜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未经审批,从事摆卖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19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许向前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5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7条在泰和新都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未经审批,从事摆卖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19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胥葆庆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6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63条在新桥里乱仍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罚款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22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陈吉武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7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63条在渤海石油三区乱仍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罚款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22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刘  鹏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8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63条在海晶南园乱仍垃圾。《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3条罚款乱扔垃圾的行为,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23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程占海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19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7条在亚泰津澜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未经审批,从事摆卖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23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李佰刚津滨大沽执简决字[2021]0020号《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17条在和睦园从事摆卖经营活动。《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7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未经审批,从事摆卖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罚款伍拾元。0.005000

    2021/2/232099/12/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沽街道办事处 1112011600016710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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