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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杭州道街关于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 (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34-6395-2019-00012
发布机构: 杭州道街
文  号: 滨杭街〔2019〕35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文日期: 2019-06-14
发文日期: 2019-06-18
废止依据:
有效性: 有效

杭州道街关于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

(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按照市、区领导要求及《滨海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全市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津滨安办发〔2019〕14 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仓储物流整治效果,彻底根除隐患,经街道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10 月底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街道自2018年底至2019年初,在辖区范围开展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仓储物流企业业态复杂,点多面广,隐患难以彻底根除,特别是新区范围内发生了大港“10·28”和新河鹏程“2·24”等影响极其恶劣的仓储物流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仓储物流行业在夏季、秋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一旦发生事故,总会伴随烈火、浓烟,在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往往对安全稳定的环境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2019 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更加重大。辖区有关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开展仓储物流企业专项整治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以坚定的信心和毅力,打赢仓储物流企业整治的硬仗,全力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范围。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结合附表中的 7 项重点排查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检查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

(二)时间节点。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19 年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重点做好“三个一”工程。

1.部署和集中梳理阶段(即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

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要根据本行业、本区域实际情况,在上一轮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本轮整治要求,进行专门部署,组织企业进行自查。同时,将本区域、本行业监管的仓储物流企业按照附表要求梳理造册,形成总体情况表,实现“一企一账”。

2.整改治理阶段(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

街道组织开展一轮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同时,聘请专家对仓储物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责令企业整改。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现“一企一案”。

3.巩固提升阶段(2019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跟踪已提报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逐项整改销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现“一企一清”。

(三)职责分工。

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机关各办公室职责分工按照《滨海新区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津滨安生〔2018〕11 号)

执行,重点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公共安全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仓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仓储和物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提报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仓储物流企业擅自占用市政工程设施,妨碍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覆盖检查,落实各级责任。

要将此次专项整合的行动方案传达至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全街上下一定要清醒认识仓储物流企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建筑面积 300 平米以下的要组织抽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再确认,防止隐患反弹回潮;对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大型仓库,要紧盯不放;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扭住不放,形成闭环;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按照地区部门统一部署要求,确定每个区域、点位检查隐患的责任人。

(二)加强科技保障,完善管理制度。

在督促企业自查电气火灾隐患的同时,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开展用电安全第三方检测监测。要大力推动企业运用“电管医生”、“智慧用电”、消防物联网等科技保障手段,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清市长的要求,各企业必须建立仓库 “一分钟”清单制度, 即在 1 分钟内,能拿出对应仓库储存物资、货物的实时清单,并注明相关存量与物理、化学特性,做到货料清晰,底账明了。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开展应急演练。各级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用电、“一分钟”清单、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本轮整治的重点检查内容。

(三)严格执法手段,夯实安全基础。

要认真落实“四铁”要求,严格执法,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立案处罚,典型隐患要通报曝光,相关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并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要强化宣传教育,在利用现有宣传平台渠道的基础上,借助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负责人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学习仓储物流安全知识,做一场针对性强、应用性强的大培训。

附件:1.仓储物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执法处罚问责情况统计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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