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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道街道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8 14:26      来源: 杭州道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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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道街道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

    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按照《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杭州道街道办事处自2019年1月2日至3月31日在杭州道街道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欺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保健品违法行为作为集中打击清理整顿对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 “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自身合法利益,守护人民健康安全。

    二、组织领导

    杭州道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作稳步开展,监督相关措施落实,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组长由王寿仓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孙长胜部长、顾克祥副主任担任,成员为杭州道市场监管所、向阳派出所、洋货治安派出所、杭州道派出所、行政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顾克祥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欺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重点领域。以街道辖区作为重点区域;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出租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作为重点场所;以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及平面等媒体广告作为重点排查媒介。

    四、工作职责

    各有关科室、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压实属地责任。

    科室、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强化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做好全力保障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

    1.杭州道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全区范围内保健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直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重点内容和重点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保健品广告审批监管,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以直销、会销形式从事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2.各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敏感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落实案件督办,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同时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打通行刑衔接通道。

    3.机关各科室、各社区:负责辖区内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进社区、进楼门、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在社区、酒店、商超、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会所、活动中心、出租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短片;利用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手袋等多种形式,做到铺天盖地,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辖区内线索摸排,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欺诈、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检查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检查保健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排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杭州道街道辖区内保健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充分运用好各种措施,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生产经营企业主体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保证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保健品。

     2.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应当依法审查入场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对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进口商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保健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相关产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起底清查阶段(2019年1月2日至1月11日)。各有关单位针对整治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制定详实的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清理辖区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边查边改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工作要做到“五进”(进社区、进楼门、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企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2日至3月22日)。在前期摸排工作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边查边改。整治工作要实施挂图作战,对标对表,销号处理,做到问题发现一户,整改到位一户;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严肃查处,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格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严打震慑效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单位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推动落实,建立健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保健品主题宣传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活动方案。宣传期间要深入社区,行业协会、检测机构、保健品企业等多方参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媒体多方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社区要按要求及时报送《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日报表》(附件1)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信息实时上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实行日报制,各社区于每日10:00前报送当天各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第二、三阶段实行周报制,各社区于每周四10:00前,报送各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3月24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日报表

    2.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3.保健品相关说明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刘记 、李静远;电话:66317510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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