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街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3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姓名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法人组织 | 天津鼎晟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津滨新北执处决[2025]2号 | 天津鼎晟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燕山道、塘汉路存在实施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肆万叁仟伍佰元罚款。 | 4.35 | 2025/07/18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 2 | 法人组织 | 天津市宇建机械设备租赁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津滨新北执简决字[2025]0023号 | 天津市宇建机械设备租赁站,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塘汉路存在实施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三千元罚款。 | 0.3 | 2025/07/24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 3 | 自然人 | 李某 | 身份证 | 津滨新北执简决字[2025]0024号 | 李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云山道,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装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壹佰元罚款。 | 0.01 | 2025/09/15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 4 | 自然人 | 蒋某某 | 身份证 | 津滨新北执简决字[2025]0025号 | 蒋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云岭道,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装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贰佰元罚款。 | 0.02 | 2025/09/15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 5 | 自然人 | 杜某某 | 身份证 | 津滨新北执简决字[2025]0026号 | 杜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厦门路8号环渤海建材市场外,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装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贰佰元罚款。 | 0.02 | 2025/11/04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 6 | 自然人 | 靳某某 | 身份证 | 津滨新北执简决字[2025]0027号 | 靳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街道厦门路8号环渤海建材市场外,实施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装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 其他—立即改正;罚款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贰佰元罚款。 | 0.02 | 2025/11/04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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