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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4-10-29 09:06      来源: 塘沽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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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2.与具有本市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并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可以按照规定在配偶户籍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户籍配偶已去世的,与其天津户籍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以在子女户籍地申请低保;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已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救助(补贴)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差额救助,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额=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

    注: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10元。

    咨询电话:

    馨苑社区022-66870021

    雅苑社区022-66176816

    紫云园社区022-66864901

    华云园社区022-66708550

    祥和家园社区022-25653610

    朝阳楼社区022-65770823

    芳云园社区022-66172997

    富贵社区022-25780822

    紫云东社区022-25781210

    新城家园社区022-66172315

    北仑里社区022-65770459

    贻芳嘉园社区022-667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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