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当前位置:塘沽街道>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塘沽街道2024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4-09-02 09:11      来源: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5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5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11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6号)

    案件名称

    秦某某随处便溺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6号

    行政相对人

    秦某某

    处罚事由

    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

    违法依据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三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三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7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7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8号)

    案件名称

    赵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8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9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9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0号)

    案件名称

    彭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0号

    行政相对人

    彭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1号)

    案件名称

    陈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1号

    行政相对人

    陈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2号)

    案件名称

    高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2号

    行政相对人

    高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3号)

    案件名称

    张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3号

    行政相对人

    张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4号)

    案件名称

    李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24号

    行政相对人

    李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8月29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