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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2024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4-08-01 16:12      来源: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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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7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7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0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8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8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9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09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0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0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1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1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2号)

    案件名称

    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2号

    行政相对人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3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3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4号)

    案件名称

    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114号

    行政相对人

    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72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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