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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塘沽街道>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塘沽街道2024年5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4-06-03 10:15      来源: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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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0号)

    案件名称

    朱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0号

    行政相对人

    朱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1号)

    案件名称

    秦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1号

    行政相对人

    秦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2号)

    案件名称

    刘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2号

    行政相对人

    刘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3号)

    案件名称

    杨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3号

    行政相对人

    杨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4号)

    案件名称

    吕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4号

    行政相对人

    吕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5号)

    案件名称

    单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5号

    行政相对人

    单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6号)

    案件名称

    刘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6号

    行政相对人

    刘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7号)

    案件名称

    崔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7号

    行政相对人

    崔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8号)

    案件名称

    马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8号

    行政相对人

    马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9号)

    案件名称

    孔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79号

    行政相对人

    孔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0号)

    案件名称

    朱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0

    行政相对人

    朱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1号)

    案件名称

    秦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1号

    行政相对人

    秦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2号)

    案件名称

    吕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2号

    行政相对人

    吕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6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4号)

    案件名称

    佟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4号

    行政相对人

    佟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5号)

    案件名称

    闫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5号

    行政相对人

    闫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6号)

    案件名称

    李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6号

    行政相对人

    李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7号)

    案件名称

    黄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7号

    行政相对人

    黄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1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8号)

    案件名称

    李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8

    行政相对人

    李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1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9号)

    案件名称

    赵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89号

    行政相对人

    赵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1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0号)

    案件名称

    牛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0号

    行政相对人

    牛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1号)

    案件名称

    张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1号

    行政相对人

    张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2号)

    案件名称

    陈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2号

    行政相对人

    陈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3号)

    案件名称

    高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3号

    行政相对人

    高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4号)

    案件名称

    彭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4号

    行政相对人

    彭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5号)

    案件名称

    李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5

    行政相对人

    李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3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6号)

    案件名称

    马某某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4]0096

    行政相对人

    马某某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4年5月28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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