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塘执处决[2024]1号公示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处决[2024]1号) | |
案件名称 | 覃某某占路经营案 |
程序类别 | 一般处罚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滨塘执处决[2024]1号 |
行政相对人 | 覃某某 |
处罚事由 |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
违法依据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
处罚依据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2024年1月4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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