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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2023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3-09-04 10:52      来源: 塘沽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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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68号)

    案件名称

    李立民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68

    行政相对人

    李立民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处决[2023]3号)

    案件名称

    张士振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一般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处决[2023]3号

    行政相对人

    张士振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10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69号)

    案件名称

    李德峰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69号

    行政相对人

    李德峰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0号)

    案件名称

    彭超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0号

    行政相对人

    彭超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1号)

    案件名称

    牛付国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1号

    行政相对人

    牛付国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2号)

    案件名称

    张俊新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2号

    行政相对人

    张俊新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3号)

    案件名称

    赵丽丽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3号

    行政相对人

    赵丽丽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4号)

    案件名称

    陈凤玉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4号

    行政相对人

    陈凤玉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5号)

    案件名称

    李翠英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5号

    行政相对人

    李翠英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6号)

    案件名称

    高爱英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6号

    行政相对人

    高爱英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7号)

    案件名称

    王广铎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7号

    行政相对人

    王广铎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8号)

    案件名称

    孔春银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8

    行政相对人

    孔春银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5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9号)

    案件名称

    单振振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79

    行政相对人

    单振振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0号)

    案件名称

    刘爱兵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0

    行政相对人

    刘爱兵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1号)

    案件名称

    李立民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1

    行政相对人

    李立民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2号)

    案件名称

    徐怀青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2

    行政相对人

    徐怀青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3号)

    案件名称

    任伟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3

    行政相对人

    任伟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4号)

    案件名称

    张磊不文明行为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3)第0284

    行政相对人

    张磊

    处罚事由

    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

    违法依据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三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第六十三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3827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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