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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街道2022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汇总
发布日期: 2023-01-05 13:39      来源: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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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88号)

    案件名称

    杨小静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88号

    行政相对人

    杨小静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89号)

    案件名称

    王桂苹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89号

    行政相对人

    王桂苹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0号)

    案件名称

    徐家凤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0号

    行政相对人

    徐家凤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1号)

    案件名称

    程书霞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1号

    行政相对人

    程书霞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5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2号)

    案件名称

    彭周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2号

    行政相对人

    彭周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3号)

    案件名称

    佟亮亮占路经营案

    程序类别

    简易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滨塘执简决字(2022)第0293

    行政相对人

    佟亮亮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违法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第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部门

    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2年12月26

    行政处罚结果

    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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