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综合执法大队对徐立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一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执法队员巡查发现相对人徐立在小王庄镇示范镇丽景路旁实施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行为,本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取证,根据现场影像资料证明相对人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第六十五第三款之规定,经审批于2022年2月25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小执处决[2022]1号),依法给予200元罚款处理,本机关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依规予以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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