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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4-11-26 14:46      来源: 大沽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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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2.与具有本市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并在本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可以按照规定在配偶户籍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本市户籍配偶已去世的,与其天津户籍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以在子女户籍地申请低保;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已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救助(补贴)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差额救助,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额=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

            三、大沽街道各社区咨询电话

    和美苑社区:022-65224625

     社区:022-65260545

    河南里社区:022-66680171

    和盛苑社区:022-65224626

    和谐园社区:022-65213711

    和睦园社区:022-65211378

    新桥里社区:022-66680175

    华安楼社区:022-65260526

    泰和新都社区:022-65215206

    南北卫里社区:022-66611651

    建新里社区:022-66611621

     社区:022-25386640

    八方观园社区:022-25310898

    石油新村社区:022-58099239

    东盐路社区:022-89342005

    蓝鲸岛社区:022-89342118

    闸南路社区:022-8934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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