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24年9月1日起) |
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4】284号)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7元。以下为本次市发改委调价文件主要内容:
各区发展改革委,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上游企业供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决定调整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86元,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4.11元。
(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一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76元,二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36元,三档用气价格每立方米4.11元。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89元。
调整后的价格及各档用气量见附表。
2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3配套措施
(一)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一档气价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
(二)涉及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仍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984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天津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