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05 17:08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创新创业通票”以下简称“创通票”制度,优化“一票在手,创业无忧”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结合创通票发展实际需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制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在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创新创业的行为特征,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接受监督和评价的企业,均可申领创通票。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八章二十一条,分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出台创通票政策及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创通票运行机制,管理及使用原则,资金来源等情况。

    第二章所涉主体,明确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创通票业务管理规定创通票平台运营公司责任,规定服务机构和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及需遵守的要求。

    第三章服务包内容,规定创通票服务包的类型,以及服务包实施细则的制定原则和基本内容。

    第四章创通票流转,规定企业使用创通票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过程,以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创通票兑现与核销,规定创通票的兑现与核销条件、流程、资金拨付要求

    第六章监督评价,明确相应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处理方式。

    第七章投诉处理,明确相应投诉行为的处理方式。

    第八章附则,规定政策有效期。

    四、具体实施

    办法自2025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关于印发〈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通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高新管发〔20231 号)同废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网站标识码:1201160063  |  备案序号:津ICP备09000137号-4  |   津公网安备 12019202000211
    联系方式:gxqwxb@tht.gov.cn |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主办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网站标识码:1201160063
    备案序号:津ICP备09000137号-4
     津公网安备 12019202000211
    联系方式:gxqwxb@tht.gov.cn |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