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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6 14:26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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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高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滨海新区区委和高新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高新区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新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高新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根据滨海新区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高新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进行调查、处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滨海新区监委调查。(四)负责组织协调高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综合分析高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高新区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六)负责高新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常态化治理等日常工作,做好相关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开展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工作。(七)根据相关法规,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及考核工作。(八)完成滨海新区纪委监委、高新区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2个职能科室;纳入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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