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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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高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落实市和新区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 (二) 统筹协调高新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制定高新区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三)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指导推进高新区两委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关键设备研制、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工作建设; 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审查、协调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引进相关工作。 (四)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推进网络强区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五) 督促落实高新区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六)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研究拟订高新区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政策,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 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网站和网络平台。 (七)统筹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依法规范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 (八)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 负责重点高新区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网站和网络平台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九)拟订网络评论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主题、重要政策引导;指导推动网络评论队伍建设。推动高新区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监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互联网行业党建工作。 (十)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信息网络行业安全审查有关政策;依法负责高新区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 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 IP 地址)分配、 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十一)统筹推进高新区信息化工作,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统筹有关部门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与监督落实;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前置审批,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应用。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区基础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源的建设、利用和管理,牵头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高新区数字经济发展。 (十四)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发展,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促进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十五)指导高新区金融信息服务业务,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管理部门建立网络 金融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十六)负责高新区政务网站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提升政务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内设2 个职能科室;纳入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