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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6 11:15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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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高新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高新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高新区消费维权工作;负责高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案件;负责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4)负责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和保护,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应用活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科普教育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战略;统筹推进品牌建设。(5)负责高新区质量管理,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6)负责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登记、许可,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7)负责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8)负责高新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9)负责高新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检查和处罚。(10)负责管理高新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落实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1)负责管理高新区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12)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高新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13)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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