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负责高新区授薪人员、机构员额、退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调查研究授薪人员、机构员额、退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相关工作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负责高新区授薪人员队伍建设,承担授薪人员招录、选聘、任免、交流、考核、考察、奖惩、薪酬福利、退休等工作,了解掌握高新区两委内设部门班子建设情况,对班子调整配备提出建议;牵头推动两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三)负责统筹高新区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免、考核、考察、奖惩、交流、退休等事务。 (四)负责高新区授薪人员和直属企业中由高新区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的监督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举报受理核查以及有关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 (五)负责协助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承办市管干部、区管干部任免、考核、考察、薪酬福利、退休等事务;负责援派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干部挂职、调配、交流、调任、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授薪人员和直属企业中由高新区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调训学员。 (七)负责高新区授薪人员和直属企业中由高新区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高新区两委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法定机构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和高新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高新区法定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法定机构内设部门及相关职责设置、调整工作;统一管理高新区法定机构授薪员额、岗位类别及领导职数。 (九)负责高新区内设机构和授薪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区委对授薪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协助推动事业单位设立、调整、注销等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相关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十一)负责高新区机关退休干部及退休授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落实相关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推动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协调推动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工作。 (十二)牵头负责高新区人才工作,落实党管人才各项要求,统筹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人才引育机制。 (十三)统筹做好人才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协调推动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牵头组织人才项目推荐、申报和政策资金兑现等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内设3个职能科室;纳入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37,442.67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4,266.52元,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因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需要,致使组织部专项经费及做实职业年金专项经费等增幅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837,442.6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064,266.52元,主要原因是:因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需要,致使组织部专项经费及做实职业年金专项经费等增幅较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7,442.67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37,442.6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064,266.52元,主要原因是:因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需要,致使组织部专项经费及做实职业年金专项经费等增幅较大。
其中:基本支出7,021,356.58元,占64.79%;
项目支出3,816,086.09元,占35.2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837,442.67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64,266.52元,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因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需要,致使组织部专项经费及做实职业年金专项经费等增幅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37,442.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4,266.52元,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因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需要,致使组织部专项经费及做实职业年金专项经费等增幅较大。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7,442.6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1,766.96元,占比85.37%;卫生健康支出279,121.71元,占比2.58%;住房保障支出1,306,554.00元,占比12.05%。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61,481.89元,支出决算为10,837,442.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数为5,843,744.29元。支出决算为5,435,68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有关要求,节约不必要开支。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544,688.00元。支出决算为1,306,5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6,08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部门专项经费用于补记职业年金、公开选聘、干部培训以及退休人员医药费二次报销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的年初预算数为323,049.60元。支出决算为279,121.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021,356.5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39,365.9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836,853.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84,502.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000.00元,支出决算2,64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360.00元,完成预算的13.20%;较上年减少1,316.05元,下降3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多前往企业和上级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多前往企业和上级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支出决算2,64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360.00元,完成预算的13.20%;较上年减少1,316.05元,下降3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多前往企业和上级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多前往企业和上级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84,502.83元,比2022年减少11,423.92元,降低5.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差旅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已对4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853,037.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2、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组织人事部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