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财政金融局”)为天津滨海高新区法定机构内设部门,加挂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按照高新区党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关于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参与拟订高新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高新区财力建议,拟订财政分配政策。(三)负责高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高新区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五)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六)组织制定高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账户管理工作。(七)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高新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八)负责产业政策支持事项的资金审核、调度和调配,参与普惠政策和招商政策的制定工作。(九)拟订高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统筹协调高新区两委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及国有企业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总体债务管控,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隐性债管理、债券发行、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政府专项债的常态化监督评估和专项债资金使用、拨付管理工作。(十)负责制定区域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结)决算。(十一)负责高新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十二)负责管理本区域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管。(十三)依照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和受委托监管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四)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改革重组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高新区管委会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十六)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十七)依法依规开展金融监督管理,负责高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性准入及日常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负责投资类企业行业准入及变更事项的事前审核工作。(十八)负责高新区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加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十九)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配合市和滨海新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高新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二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高新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二十二)建立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新区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促进融资信息有效对接,为高新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二十三))负责管理高新区两委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协助各部门编制预算、决算工作;负责高新区法定机构授薪人员工资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代扣代缴工作,协助职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计算及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职业年金的计算及代扣代缴工作。(二十四)负责联系协调天津高新区税务局。(二十五)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二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决算报表中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3,192,902.4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9,466,165.22元,下降56.46%,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海泰集团的增资及补贴款收支减少,同时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59,976,595.9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989,466,165.22元,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海泰集团的增资及补贴款收入减少,同时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716,595.93元,占68.5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000,000.00元,占30.9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0,000.00元,占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9,976,595.9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989,466,165.22元,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海泰集团的增资及补贴款支出减少,同时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其中:基本支出8,362,781.53元,占1.10%;
项目支出751,613,814.40元,占98.9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9,976,595.93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9,466,165.22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海泰集团的增资及补贴款收支减少,同时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0,716,59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4,706,165.22元,下降70.17%,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海泰集团的增资及补贴款支出减少,同时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716,595.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94,817.22元,占比7.95%;卫生健康支出312,076.75元,占比0.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77,436,555.96元,占比91.69%;住房保障支出1,573,146.00元,占比0.3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7,478,965.82元,支出决算为520,716,59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18,354.46元,支出决算为6,477,558.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46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05,45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系统建设运维费、造价审计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1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税务局的补贴减少。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5,354.56元,支出决算为312,07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084,7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1,9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国资公司等增资补贴款支付减少,剩余预算调出至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目使用。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5,486,555.9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调入,用于对海泰集团补贴款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99,156.8元,支出决算为1,573,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362,781.5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07,455.47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8,092,144.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70,636.7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235,000,000.00元,支出235,0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5,0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4,260,000.00元,支出4,260,0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000.00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支付对国资公司增资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000.00元,支出决算6,345.34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3,654.66元,完成预算的15.86%;较上年减少78,389.83元,下降9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金融局不再承担交警办公车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自23年起不再支付交警办餐费,公务接待费整体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29,720.00元,下降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金融局不再承担交警办公车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29,720.00元,下降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金融局不再承担交警办公车燃油费及维护费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00元,支出决算6,345.3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654.66元,完成预算的15.86%;较上年减少48,669.83元,下降8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3年起不再支付交警办餐费,公务接待费整体减少。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1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70,636.79元,比2022年减少74,589.20元,降低21.61%。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日常活动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50,8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0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50,8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41,9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度已对26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85,417,200.17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