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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责令鲁建(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4-06-21 16:56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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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责令鲁建(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

    各有关单位

    经查,鲁建(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有注册建造师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公告责令相关企业于920日前进行整改。

    本公告发布的同时,我已通过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住建平台”)向相关企业电子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企业可登录智慧住建平台(网址 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点击“我要办事-角色类型-建筑从业企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建筑业企业监管-在线办理”,在左侧菜单中进入“核查整改”模块,查看具体不符合条件的资质项和整改标准。

    各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920日前在“核查整改”模块填报信息、上传整改报告,通过系统提交至高新区建交局初审,整改期结束后由我组织统一复核。

    整改期间,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许可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被核查资质涉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暂缓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在整改期间因承揽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2-83717825

    附件: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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