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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召开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8 20:14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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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召开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

    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高新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工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要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作用,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现就规范召开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对职代会制度的认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新时代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注入了强大工作动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工会组织要站在新的时代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职代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职代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履行工会组织政治职责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的重要载体。各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高新区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决策部署,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企业积极参与下,推动职代会制度向纵深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有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者推进职代会还存在畏难情绪,有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两会合一”导致职代会和工代会职权混淆等问题,同时新时代职代会制度的领域、方式、环境等随之发生许多新变化。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坚持运用好已经取得的有益经验,重点解决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规范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各工会组织要对照全国开办、全总有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完善职代会职权和程序,不断提升职代会工作质量。推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百人以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推动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完善组织领导体制,规范职权程序,创新机制方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创建和谐企业中更好发挥职代会制度作用,充分展示工会组织作为。

    三、聚焦工作重点,着力推进职代会的规范运作

    各工会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好职代会工作机构职责,规范完善职代会职权和程序,提高职工代表履职能力和提案质量,不断提升职代会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要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坚持企事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进一步完善职代会议案预告制度、职代会“票决制”。国有企业应当将包括职代会制度在内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写入公司章程。各工会组织应当推动和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引导和支持混合所有制公司、非公有制公司的董事会设立职工董事制度,同时督促设立监事会的各类公司依法建立职工监事制度。非公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工会要针对不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规模、组织形式、管理方式、职工队伍、工会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召开职代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要进一步规范区域(行业)职代会的职权内容、工作制度、组织制度。新业态平台企业要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职代会制度。企业集团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符合建制条件的企业集团要普遍建立并规范运行集团职代会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体系。

    二是抓住关键事项,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各工会要认真落实职代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职权范围。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破产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不能以其他会议形式替代。全面落实票决制,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必须分项进行无记名投票。要将带薪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职代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代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予以公示。各工会要贯彻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职代会报备的相关工作。(见附件)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切实拓宽方法途径。继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依靠职工办企业,拓展公开事项,畅通诉求渠道,通过座谈会、意见箱、电子邮件、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吸引职工参与管理、参与决策、参与监督。通过开展“聚合力,促发展”活动,引导职工代表为企业献计献策,激发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探索建立职工代表竞选制度,使职工代表能够做到为职工“想说话、敢说话、会说话”。在新业态平台企业中,搭建职工理性表达合理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协商,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各工会要加强实践创造的力度,用新理念研究新情况,用新招法创造新模式,打造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精品,推出在本系统、本行业具有引领作用的工作模式,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做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

    各工会组织要在年度首次职代会召开前,做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认真对照《2019-2023年天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的要求,努力提升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通过“互联网+民主管理”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切实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职工代表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带好头、做表率,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好知识储备。以全部心思、全部精力为企业谏言献策、为职工维权服务。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参政议政作用,开展常态化职工代表巡视工作。

    五、强化实效意识,着力开展职代会质量评估工作

    各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把职工群众认可满意作为评价重要指标,按照依法规范、依靠职工、注重实效、示范引领的原则,采取自查评估、上级评估、职工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质量评估工作。每年召开首次职代会后均要开展自查评估。要定期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结合实际,切实做好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把开展质量评估工作,作为推荐评选表彰的条件之一。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概况、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情况及经验做法等并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10日前发至高新区总工会。

     联系人:怀盼盼  联系电话:84806631

    邮箱地址:huaipanpan@tht.gov.cn

    附件:1.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备案制度的通知

    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白手册

    3.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

    特别提示: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备案通知中的附件三个表格,请于8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已提交的企业不用重复提交)

                 高新区总工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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