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内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2.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详见附件2)。
3.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详见附件2)。
4.支持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详见附件3、4、5、6)
5.支持建设新型智能基础设施(详见附件7)
(三)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6.支持推动新产品创新应用(详见附件8)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项目建设所在地原则上应在高新区范围内。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每年度内,同一个项目仅享受一次支持,同一个主体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6.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9)。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2.请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将其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申报单位。
(五)申报时间
1.请各区内相关项目申请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一份),报送高新区经发局(天津滨海新区日新到188号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5层,送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新增投入产出情况,对于项目申请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人工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平台建设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车联网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6.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应用场景(电子信息方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7.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8.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9.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附件1高新区经发局 刘天慧
联系电话:84806820;
附件2-附件8高新区经发局 张云珊
联系电话:848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