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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化学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6-30 21:53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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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化学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gov.cn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化学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化学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

    建设单位

    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中瑞利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租赁的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海油大道416号赛德美公司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建设新建化学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购置相关实验设备,主要设置滴定实验室和ICP实验室,用于测试修复后电池材料的主要成分、元素含量、氧化度和磷酸根含量等,项目建成后年进行300批次滴定实验、300批次ICP实验,检测后的样品均作为危险废物处置。该项目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隔声降噪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实验室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实验房引风机收集引致“干式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根新建18m高排气筒P4排放。P4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纯水机制备废水与现有工程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环保设备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器皿清洗废水、废碱吸收介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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