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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型功率器件用半导体单晶硅片污水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2-17 16:36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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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gov.cn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型功率器件用半导体单晶硅片污水站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型功率器件用半导体单晶硅片污水站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东路12号

    建设单位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东路12号,厂区内已建设的“中环股份废水综合处理站项目”主要包含一座半地下式废水综合处理设施及附属楼等设施,主要收集并处理厂区内环鑫半导体公司、环欧公司、中环领先公司的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68m3/h。现厂区内中环领先公司拟建设“节能型功率器件用半导体单晶硅片项目”,因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需求,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592万元,建设节能型功率器件用半导体单晶硅片污水站提升改造项目,增加生产废水处理能力。

    该项目主要新建1套含氨废水处理单元,并对含氟废水处理单元、有机废水处理单元、酸碱废水处理单元、应急处理单元、颗粒废水处理单元进行改造,同时对各处理单元对应厂区内各公司的管网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继续收集处理厂区内现有环鑫半导体、环欧、中环领先三个公司的生产废水,出水去向不变,仍分别由三家公司按进水流量比例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新增307m3/h,提升至475m3/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应严格遵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相关环保要求,做好防尘措施,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本项目含氟废水处理单元各池体、化学污泥浓缩池、有机废水处理池、生化污泥浓缩池均采取半地下结构,并加盖封闭,上述池体产生的废气经封闭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30m高排气筒P2排放;污泥脱水间封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次氯酸钠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20m高排气筒P1排放;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次氯酸钠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20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P2排气筒排放的氟化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处氟化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含氟废水经改造后的含氟废水处理单元(pH调节+中和+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含氨废液经新建含氨废水处理单元(氨吹脱+一体化除氟工艺)处理;有机废水经高级氧化单元预处理后与含氨废水处理单元出水一并进入有机废水处理单元(高级氧化单元+混凝+絮凝+沉淀+调节+缺氧+好氧+二沉池工艺)处理,出水与酸碱废水一并进入酸碱废水处理单元(pH中和工艺)处理;颗粒废水依托现有1套及新建1套颗粒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上述处理单元出水进入出水分配池内,按进水流量比分别通过环鑫半导体公司、环欧公司、中环领先公司各自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须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各类泵、搅拌机等设备噪声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化验室废液及废水、化验室沾染废物、化验室废包装、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含氟污泥、生化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经鉴别后,根据其性质进行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其他废包装、硫酸铵、含硅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在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9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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