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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0-10 00:00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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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派驻机构:

       为深化推进高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我区消防安全,按照《转发区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滨海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1]58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高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深入推进高新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总体部署,结合高新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五大”活动,进一步筑牢“高新区防火墙”工程,打造“消防铁军”,提升我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宣传不留空白、培训不走过场”,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高新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吕毅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办公室王文浩主任、公安分局丁健局长、安监局王新生局长和消防支队孙万国支队长担任,成员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办公室成员由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干部,以及管委会办公室、公安分局、安监局等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1名干部参加。

    三、具体工作措施

    结合 “五大”活动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1.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围绕“三个方面”,明确“六大整治重点”。要按照支队“五大”活动总体部署和阶段安排,围绕隐患问题、消防产品、“四个能力建设”等方面,落实六大整治重点”要求,分阶段开展工业企业园、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始终保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高压态势。将全区划分为三大责任区,由主要领导分片包干,负责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2.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六个必须”。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落实六个必须”: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一经发现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发现必须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使用消防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从重处罚;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一经发现必须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重点地区,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2011年底之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

    3.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完成工作目标。各部门、单位要在去年达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深化“1234”工程,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工作,防止已达标单位出现管理弱化、设施瘫痪等情况,切实指导单位将“四个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之中,转化为各个单位、员工的自觉行为。消防支队要加强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培训,年内,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确保有一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有效加快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程。

    4.加强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要始终将建筑消防设施整治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认真核查本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单位基本底数,逐栋建筑开展检查,逐栋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台账明晰同时,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单位定期自查自评内容,及时发现和督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问题,推动社会单位与具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

    以“宣传法律、普及知识、惠及百姓、平安社会”为主题,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任务。

    要重点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落实“大宣传”工作计划,唱响“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旋律。结合“十·一”、第二十一届“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等重点时期,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面向社会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五大”活动,刊播有关新闻,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扩大舆论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年内,高新区组建要不少于300人的骨干消防志愿者队伍,围绕“消防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消防安全救助”三项核心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志愿者行动。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1.强化社会消防教育培训。为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义务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每半月举办一期,共十六期,每期培训200人,力争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强化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管理人员,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消防产品生产、消防设备维修检测单位的技术人员,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等单位消防技术人员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班全年计划组织10期,确保年底全区50%的从业人员通过国家技能鉴定。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

    消防支队要紧密结合灭火救援实际,深化打造“津门消防铁军”工程,切实提高部队指挥水平和灭火救援整体能力。

    全面推动部队“六熟悉”训练、实战测试演示、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和执勤岗位练兵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演练周、演练日”训练要求,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每年要组织8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消防中队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个灭火预案单位开展实地演练,对所有单位年内开展不少于1个周期的实地演练,其中夜间演练次数不少于10 次;全面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及测试演练活动,对本地区石油化工单位逐家建立档案,逐家评估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程度及危害,确定重点部位,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人员、中队各岗位人员,围绕业务理论、体能技能、战术操法、实战演练等项目开展大练兵,提高官兵的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推进消防管理工作社会化。管委会领导将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并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纳入管委会督察内容,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总体目标。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区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扎实推进构筑“高新区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消防铁军”的具体措施,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力维护高新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是重视机制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火灾隐患的举报、公示、督办、评估、对策机制,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五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久拖不改、屡犯不改的隐患单位。

    四是多警联动,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支队要与公安、安监、建环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两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在公安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多警联动,分工协作,消防支队要做好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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