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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9 10:46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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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和高新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高新区紧紧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全年通过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4条,通过高新区政务网发布信息4086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4000余条。重点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工作:

    一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围绕“先研后股”“先投后股”实施办法、商业秘密保护标准等创新政策,采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针对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办小助”智能导办(接入DeepSeek大模型)实现拟人化、详实化交互解答。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在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脑机接口、CAR-T产品、AI算力等领域重大成果,公开“综合一窗”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政务服务创新举措。

    三是财政与监管信息公开: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动态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加强答复审核,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响应。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和申请人沟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便民、利民。2025年高新区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新区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原则,强化公开前保密审查和公开后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文件解读与文件制定同步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新区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完成高新区政务网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聚焦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每季度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高新区脑机接口未来产业发展、天开华苑园高质量发展以及“中国信创谷”发展有关情况。加强政务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建设,主动策划新闻选题,开设“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天开华苑园建设”“政企同行 有需必应”等专栏,扩大政策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高新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节点式把关、全流程管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群众反馈,持续改进工作。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5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6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3.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4

    0

    0

    0

    2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4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4

    0

    0

    0

    2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1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3

    0

    0

    0

    0

    3

    26

    (七)总计

    69

    4

    0

    0

    0

    6

    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工作过程中,一些薄弱环节也日益显现。例如,部分领域信息发布频次较低,更新节奏滞后,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丰富度和实用性仍有提升空间,存在动态信息多、深度内容少的情况尤其在政策解读方面,仍以文字叙述为主,生动性和可读性不足,缺乏图表、视频等更直观易懂的解读方式,使得政策内涵未能有效传达,公众理解度和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围绕产业与科技等重点领域,持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致力于实现从应公开尽公开精准公开、高效公开的质量提升,确保主动公开工作真正服务于民、赋能发展。

    二是注重政策解读实用性。解读材料着力于阐明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希望实现的目标任务以及核心内容要点,力求让公众不仅能知晓政策“是什么”,更能理解“为什么”以及“如何用”,切实发挥政策效能。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突破单一文字形式,充分结合政策本身的特点、具体内容与目标受众的接收习惯,灵活选用图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H5互动页面等多种生动直观的载体制作解读材料,使政策信息更加易懂、易记、易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的第三项“本年度办理结果”第六条“其他处理”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具体情况为:在办理过程中撤销申请25件(自然人22其他组织3件),另1件为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对原申请事项进行的信息补正,作合并答复

    2025年度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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