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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7 14:21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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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和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高新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两委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的关注关切,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高新区在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37条,在高新区政务网发布信息4360条;通过移动新媒体发布信息14077条,其中政务微博648条、政务微信1688条、今日头条4710条、一点号3726条、网易号3235条、抖音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工作、严格规范答复内容,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高效规范做好答复工作。同时,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信息公开诉求,积极妥善进行引导咨询,有效帮助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可能存在的现实问题。2024年高新区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较2023年同比增加16.3%。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坚持“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超期、失效的信息内容,有效防范泄密等重大风险。强化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扩大惠企惠民政策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务网络安全建设,做好高新区政务网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维护。严格执行《高新区政务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原则,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切实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一整改到位。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向管委会各部门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及时收集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共性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8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2.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5

    0

    0

    0

    4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3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2

    0

    0

    0

    0

    11

    (七)总计

    53

    5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4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发布形式不够多样,文字较多,图片和视频较少,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政务公开等方面有待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局限于上级要求,发布内容以政策文件为主。坚持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完善高新区政务网功能和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做得不够。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将进一步改进:

    一是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同志履行“一岗双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二是持续加强创新谋划。着眼新时代,立足新起点,紧扣新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思考谋划,坚持用创新思维、改革举措,制作发布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政府信息,不断满足企业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督促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强化部门政府信息协同力度,在政府信息的管理利用、精准投送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同时加强日常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的第三项“本年度办理结果”第六条“其他处理”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具体情况为:在办理过程中撤销申请6件(自然人4件,商业企业2件),另有5件为申请人(自然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进行的信息补正

    本报告“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中的“行政诉讼”其他结果的情况为:有关依申请事项在诉讼期内,高新区管委会主动撤销了被诉《答复书》,法院认为再判决撤销被诉《答复书》已无必要,仅判决确认被诉《答复书》违法。

    2024年度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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