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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7:53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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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通知和高新区相关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紧紧围绕高新区党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与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高新区通过各类政务公开载体发布信息18269条,其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2905条,微博(天津高新区THT6128条,微信(天津高新区)1540条,今日头条5135条,一点资讯2487条,抖音74条。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了解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年,高新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通过网上接收35件,邮件接收3件;区级收到依申请36件,各部门收到依申请2件。各类申请主体中,收到自然人依申请28件,约占总数的74%;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10件,约占总数的26%。所有申请均已按照规范流程,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积极稳妥将相关内容回复申请人,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新区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信息公开,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重要活动信息,及时调整更新,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确保管委会工作公开、透明。同时,高新区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滨海新区区政府办印发的《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表》,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新区高度重视政务网站建设,将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规范信息后台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要求,适时对网站整体结构和布局进行完善微调,充分发挥网站宣传阵地作用。同时,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打造管委会服务品牌,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

    高新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不断强化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明确有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9

    1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2

    1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4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2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26

    9

    1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同时还存在着公开意识不够、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现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持续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加强调研和分析,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信息,适时予以公开。同时,结合图片、视频、PPT等多种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做好政策解读。

    (三)持续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社会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第三项“本年度办理结果”第六类“其他处理”第三条“其他”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情况为申请人或单位主动撤销申请。

    2021年,高新区管委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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