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滨海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带头学法、用法、讲法、述法,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和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主持召开法治讲座,开展集体学法,定期研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强化思想引领,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健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讲学”、理论中心学习组“导学”、党员干部“考学”机制,全区140余个党委(党组)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全区1280人次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315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199名新提拔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通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抓好阵地建设,在滨海新区政务网站设立法治滨海建设专栏,组织区级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累计刊发相关报道2100余篇次。
(三)强化考核督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现全覆盖。将法治素养纳入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法治素养考核评价8项正面清单和12项负面清单,全年考核218人。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对31家单位进行实地巡察。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区“三考合一”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压实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不断增强
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年调整职权事项5569项,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5025项。加快推进“一个平台统服务”综合改革,明确扁平化、一体化、增值化实施路径,在全市率先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政务服务,梳理形成14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场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方案7.0版,推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法治建设强化、城市品质提升等六大行动、196项改革举措,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52个领域开展联合抽查,抽取对象1759个,减少检查5908户次。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为全国第2家扩大专利预审服务范围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全国率先建立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集中审查机制,填补了自贸试验区竞争政策领域的制度空白。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文件备案审查管理有效落实
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印发《滨海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以及备案审查等制定程序。2024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协议和其他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226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615条,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推动修改《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组建修改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立法论证和调研工作。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纵深推进
深入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制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务外网专栏公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事项目录及决策结果,公示率达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政府以及85家党政机关配备331名公职律师,实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在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协议审核和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加快推行
优化柔性执法模式,实施首批涵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五个领域的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探索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执法事项工单分拨派转和执法案卷评查辅助系统。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电子检查证”制度,相关经验被人民网、《法治日报》专题报道,全区各执法单位使用电子检查证1万余次,有效避免随意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检查。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一种基于编码化的执法依据数据处理和使用方法及系统》获国家发明专利。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
(五)坚守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10项行动、28项具体任务挂图作战,细化制定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30个子方案。深入排查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加快推动大应急融合平台重构与开发,开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执法监督四个模块,搭建“滨城应急”移动APP功能。扎实推进“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打造全市示范典型,大数据应用、“一窗通办”等工作成效得到公安部主要领导同志充分肯定。
(六)创新行政争议解纷模式,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扎实开展
深化调解制度改革,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领域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调解工作市场化运营创新模式,不断拓展和延伸多元解纷渠道。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三级平台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486个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15820件,涉及金额1.33亿元,调处成功率达99%。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进街镇调解组织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723次,预防矛盾纠纷1547件。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用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入选全国第三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23件,办结1006件;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16件、二审140件。
(七)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依法规范履职水平稳步提高
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落实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100%。全年围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7个方面开展审计项目44个,完成对9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和末位约谈,定期组织全区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全年评查案卷1000余件,有效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八)推动重点任务见行见效,法治政府建设活力持续激发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巡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宪法、民法典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00余场,举行法治讲座1200余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区各村(社区)培养8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推动建成4个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积极宣传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2024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仍需加强,重点亮点工作上仍需深化突破,难点工作上仍需强化部门协同。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不够规范,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仍需持续加强,柔性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深化运用和健全完善。三是基层法治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能力建设仍需不断强化,个别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还需持续提升。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滨海新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滨海建设新局面。
(一)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理论研究与法治滨海实践深度融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走深走实。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巡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提升政务运行和政务服务的扁平化改革,持续推进“一个平台统服务”综合改革,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场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拓展智能审批服务场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优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等市场化增值服务,高水平建设天津滨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推动《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改工作。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制度创新。以“制度+科技”为基本路径,以建设运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载体,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岗位及执法设备配置,开展多层次、全覆盖执法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各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四)持续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评价机制,狠抓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高位谋划“九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积极打造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融入乡村振兴。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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