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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核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索引号: 9547-11160-2024-00050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发〔2024〕28号
主题分类: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文日期: 2024-10-28
发文日期: 2024-10-29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核酸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推进核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推进核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核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核酸产业是生物医药领域最具潜力的细分赛道之一,也是全球业界共识的极具发展前景的未来产业,主要包括基于核酸相关技术的核酸创新药物、核酸疫苗(mRNA疫苗)、高端医药装备耗材、医药服务外包(CXO)、核酸器械等领域。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政策创新和制度突破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焕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催生一批标志性原创成果,引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构建“研发+临床+金融+政策+产业”全链条科技创新与产业服务体系。以产业焕新倒逼科技创新,补齐创新制剂缺链、强化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升链、促进产业创新服务建链,推动产学研医深度融合,加快创新药械进入临床应用,在全国率先打造核酸药物应用场景,推动产业向创新集群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努力把核酸产业建设成为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地标。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滨海新区核酸产业集群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集聚核酸领域相关企业100家,带动相关领域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新引进一批重大创新团队,打造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新获批一批药械产品进入临床,力争品种上市。引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规模型创新型企业,形成区域专业化分工和协同发展网络,形成显著规模集聚效应,成为我国具有品牌特色和影响力的核酸产业创新高地。

二、空间布局

高标准建设核酸产业聚集区,按照“一核、一区、多组团”总体布局。

“一核”:以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为核心,重点打造三个新动能发动机。经开区以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核心,建有以研发孵化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生物医药创新基地,周边拥有建设预留用地、cGMP实验室和中试厂房等。保税区以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为核心,拥有自动化、高通量、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的国际先进的科技基础设施,形成合成生物设计、构建、评价、应用的底层共性技术体系和合成生物技术创新平台,全面提升底层共性技术支撑能力。高新区以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为核心,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建设,重点开展细胞生态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搭建GMP平台、实验动物中心、孵化器等单元开展成果孵化服务,建成全链条一站式成果转化孵化基地,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一区”:依托经开区打造核酸产业聚集区。在经开区北大街以南、南大街以北、中心庄路以东、长深高速以西设立核酸医药产业园。聚集包括康希诺国际疫苗产业园、凯莱英西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兴博润核酸单体项目、新核源核酸原料药基地等重点项目。

“多组团”:围绕核酸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全产业链布局,打造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园区集群,包括核酸药物、核酸疫苗、医疗器械、外包服务等园区。各园区依托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或头部机构单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等创新生态环境。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载体

1.建设核酸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依托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发挥南开大学药物化学生物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天津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和企业资源优势,引进产业创新领军团队,建设核酸产业创新中心。搭建AI技术药物靶点筛选和验证技术、新型递送技术、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以及核酸药物分析测试、概念验证等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加快核酸药物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产业前沿技术开发。(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开发区)

2.建设全链条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包含实验室、设备、服务等多层次支撑和全链条公共技术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核酸药物联合实验室、核酸药物研发生产一站式服务平台、非临床评价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打造核酸药物发现、药物设计筛选、动物模型、检验检测等产业共性技术和概念验证平台,做强研发服务特色板块,有效串联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支撑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开发区)

(二)提升临床研究能力

3.实施临床保障提升工程,促进医工融合创新。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型医院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临床研究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大放权赋能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将临床研究服务能力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评价体系;将研究型病房、临床试验机构承接企业委托的研发、测试及临床试验的服务收入作为医院的技术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保障参与临床研究人员的权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三)建立创新药械多元支付机制

4.加大医保支付支持,促进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完善创新药械发展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参与国家谈判、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医院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药/耗占比”等原因限制创新药械入院,鼓励采购创新药械,加快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对于门诊诊疗中使用的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品,医保基金及时足额支付。对于住院诊疗中使用的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品,完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DRG/DIP)支付机制,通过特殊病例单议、增加付费点数等给予额外补偿,支持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品。(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5.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试点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覆盖更多创新药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形成与基本医保目录的互补。支持将创新性强、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创新药械纳入商业健康保险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与核酸产业联盟、核酸药械企业、临床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实现对高端医疗险的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各相关开发区)

6.开通创新药挂网“绿色通道”,加快新药入院速度。开通创新药械挂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做到“应配尽配”。积极争取细胞治疗、核酸药物等先进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从细胞存储、制备、运输、放行到临床应用的全过程标准体系,推进基因和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规范应用,允许临床试验阶段的核酸药物和器械有条件用于临床患者,进一步整合采购、通关、物流、仓储等各项资源,加快建设“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各相关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7.强化创新政策资金支持,鼓励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强市、区、开发区科创政策协同,通过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对获得产品注册证的创新药、重要改良型新药、创新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100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每个企业累计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针对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核酸创新药械项目,在落户初期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的产业基金进行投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各相关开发区)

8.支持国产替代应用,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关键环节,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落实。加大对医疗器械、医疗装备、制药装备、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材料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新材料、软件首版次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自主研发,解决“卡脖子”问题,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开发区)

9.建立早期投资基金,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用好津滨现有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机制,打造科技和金融良性互动生态。健全“全生命周期”科创基金体系,推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相关开发区)

10.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核酸领域相关企业与银行开展交流对接,加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合作,探索专利质押、专利信托、资产隔离等方式的应用;健全“科创积分贷”投贷联动新模式,支持核酸领域相关企业通过“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助力核酸药物的研究、研发和生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开发区)

(五)优化科创生态体系

11.建立创新药械孵化载体,提升“硬科技”孵化能力。建设高质量孵化器或加速器,探索采取“孵化+投资”方式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器用好自有种子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聚集优质初创团队和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科创生态从基础服务向精准服务、从集聚企业向孕育产业、从孵化链条向厚植生态转变。(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开发区)

12.建设专业化园区载体,强化多元配套服务。打造核酸医药产业园,保障产业园区和企业生产、研发用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障优质项目顺利落地。完善高端人才生活配套服务,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引进国内外创新项目与企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经开区)

(六)深化产业协同创新

13.加强市区协同,精准招引优质项目和企业。按照“龙头企业聚集、外资增资扩产、强链补链延链、科教研医合作”的思路,市区协同,建立创新药物产业链图谱,建立国内外重点企业清单,引导产业要素合理分配,招引上下游企业,加强市场拓展和新药联合研发,引育具有技术突破性、全局带动性和重大引领性作用的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各相关开发区)

14.加强京津冀协同,形成产业创新合作网络。落实《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深化开展产学研合作,着力攻克一批产业链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京津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对接,推动京津两地核酸产业创新协同和产业协作。打造面向京津冀的“概念验证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试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全环节服务体系,吸引与更多京冀企业合作,推动市场拓展。深化京津冀临床研究战略协作,推动三地临床科研转化基础设施共享。(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各相关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市区协同、多部门联合,精准服务打好“组合拳”。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充分为医疗卫生机构放权赋能,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临床研究能力,探索建立多元化医保支付体系,促进创新药械产业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举措。同时,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工作专班和市区两级“细胞谷”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各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在新药研发资金支持、临床研究型病房建设、创新药械进院多元支付推广等方面,推动创新药械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联动,补齐核酸产业链制剂环节,促进创新药械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各相关开发区)

(二)打造产业促进中心

探索由经开区管委会主管部门、国资单位、核酸产业联盟、社会化管理团队共同成立管理机构,开展核酸产业联盟实体化运行,适时设立创新药物产业促进中心,建立“政府牵头,机构支撑,服务企业”的核酸产业管理机构。建立产业发展智库,集聚科技、产业、金融等专家资源,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主要负责核酸产业园区的建设规划服务、项目组织策划服务、品牌推广招商代理等职能。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报告,总结推广样板经验。(责任单位:经开区、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精准引聚复合型产业创新人才

以引聚核酸产业复合型产业创新人才为核心牵引,聚集创新要素资源,包括转化经验丰富的科学家、跨学科交叉人才、科技创投人才、知名职业经理人、连续成功创业者及具有海外工作(含创业)背景的归国人才等一流人才,给予相关政策和服务,支撑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产业化,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各相关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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