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滨海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09:05      来源: 区政府
字号:
  • 分享: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滨海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滨海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统筹谋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重点任务和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推进会,明确提出示范创建“创则必成、创则必优”的目标,多次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批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质增效。

    (二)强化示范引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法治、抓实法治。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学习,带动全区140余个党委(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素养纳入全区处、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实施法治素养考核评价8项正面清单和11项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三考合一”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作用,压实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全面提升。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年调整清单内容324项,向社会对外公布行政职权4971项。推出优化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实施230项改革措施;聚焦服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不断扩大“跨省通办”范围,累计16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8项“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在全市率先推行高频证照联办“一件事”改革,实现营业执照和高频许可证同步申请、全流程电子化办理,12类39项业务上线运行。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累计112个服务场景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扩大最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就26个事项制定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区主动评价率为98%,差评件整改率、回访满意率均为100%。2023年,滨海新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增强。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以及备案审查等制定程序。扎实开展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协议和其他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297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515条,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向市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做到“有件必备”。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征求意见稿25件。组织对新区已经生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推进。深入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制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政务外网设置公示专栏,公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事项目录及决策结果,公示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区政府以及29个委局、21个街镇实现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协议审核和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行政执法体系持续创新。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在全国率先完成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执法事项清单“三单”融合编制工作,针对性解决执法信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问题。制定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全国首创电子检查证制度,对一般领域市场主体实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年内最多查一次”,实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管住管好、一般领域无事不扰。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入选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创新案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依托平台完善“两库一单”(执法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检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联合检查。全区各执法单位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实时在线指挥、全流程执法、监督考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全量公示,归集行政执法检查4.7万件、行政处罚7000余件,平台建设运行经验入选人民网2023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考试合格率100%。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突出问题35个。

    (五)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出现场制度,现场处置突发事件32起;制定《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36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衔接有序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全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题培训,围绕安全生产、危化品救援、防汛防潮等重点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1000余场,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快推进大应急融合平台建设,强化预警研判和靠前部署。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三级平台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468个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1.2亿元,调处成功率达98%。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进街镇调解组织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万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2100余件。建立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打造“前端对接+专业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解纷新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12345”“接诉即办”模式应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执法类投诉举报工单办结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聘用工作,搭建行政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平台,建立全区各行政机关参与、贯穿诉前诉中环节的调解机制。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84件,办结448件;行政应诉案件20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强化。强化区人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区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10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和末位约谈,定期组织全区执法单位案卷评查,2023年评查案卷2000余件,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有效倒逼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00余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100%。

    (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初见成效。依托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开发“FTA惠企政策一点通”“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模块,助力重点工作开展。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入选2023年度中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十佳创新案例。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工作,实现系统各平台互联互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应用创新拓展。建设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区级和委局、街镇两级架构,对示范创建102项指标任务实行清单式、标准化管理,智能化评估督导完成情况;推动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信用滨海等相关法治建设工作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审管联动闭环。

    (九)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全区普法宣传体系,制定实施示范创建宣传方案,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区13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3000余名新任处、科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2320名。举办滨海新区2023年“金锤杯”社区工作者法律服务技能大赛。围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700余场,举办法治讲座1200余场。创建4个市级和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运用“声、屏、报、网、端”全媒体矩阵开展“互动式”“精准滴灌式”普法,积极宣传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招法不足。二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三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四是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规范。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滨海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契机,创新进取,奋勇争先,全面建设高质量法治政府,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滨海建设新局面。

    (一)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巡察,层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示范创建迎检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机制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惠企便民服务“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发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持续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全面推广电子检查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审管联动”体系和“三单”融合编制工作,打造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精准、规范、高效行政执法品牌。开展执法业务水平提升行动,组织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着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施校园“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建设“滨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资源教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全国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法治文化浸润民心。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