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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06 14:18      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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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切实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美丽滨海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校必修课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印发实施《滨海新区“一规划两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三考合一”指标体系,推进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行政机构布局,服务保障重点领域机构编制资源配备。持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体制,调整行政部门职权595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共办理2.8万余件,在26个行业出台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审批事项承接和下放工作,持续深化“一企一证”综合改革,并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出26个“一件事”集成办。制定实施《滨海新区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信易+”场景应用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许可过程联合奖惩信息运用。加速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滨海新区入选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2年审核各类政府文件3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审核区政府重大协议25件,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办理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46件。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根据《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文件,组织区政府各部门编制完成《滨海新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对涉及区域发展、关系群众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等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齐配强编制力量。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覆盖全区各街镇扁平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模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指标、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行政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制度规范,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推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全区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证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两库两单”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推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最多查一次”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精准监管、高效执法。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编制修订有关气象灾害、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等各类各领域应急预案,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预警研判和靠前部署。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多渠道快速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9次,现场处置突发事件18起。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防范控制、应急处置体系,推进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加大案前、案中、案后、诉前调解力度,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区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43件,审结复议案件377件,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7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应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积极打造人民调解滨海模式,建立纠纷调处三级平台,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达标率100%,实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积极推进街镇调解组织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建立知识产权、道路交通、“一带一路”、公信金融、公调、访调、诉调等行业性调解组织14个。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894次,成功调解案件14320件,满意度达到100%。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100%。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精准督查,强化效能,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着力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九)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依托新区政务帮办平台,开发“滨海新区政务服务智慧导航一张图”,首创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智能审批+智能监管”模式,开启政务服务“双智时代”。成功申报全国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城市,完善“1+1+3+N”新型智慧城市架构,建成覆盖全区的智慧滨海“一张网、一朵云、一条链、一中心、一平台”。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工作,实现“互联网+监管”各平台互联互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应用创新拓展,共完成监管事项832件,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实施清单完备度达99.88%。

    (十)着力强化机制建设,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安排,统筹推进全区140余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专题学习200余场。组织13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宪法宣誓、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1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先进个人、1个单位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定期案例研讨及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滨海新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不够,结合自身实际不紧密,对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没有树牢。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参差不齐,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滨海新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滨海建设新局面,切实以良法善治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保驾护航。

    (一)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丰富学法用法方式,全面提升区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岗位及执法设备配置,健全完善全区执法业务年度培训方案,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整体业务素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新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一步抓细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出亮点,确保2023年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积极推进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法治相关工作系统平台对接联通,构建可视化的示范创建时间表、路线图,实现示范创建清单式、标准化管理。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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