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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赵庚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87-11139-2021-00017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人〔2021〕1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 2021-06-22
发文日期: 2021-06-22
有效性: 有效



津滨政人〔202117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

刘赵庚任职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赵庚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1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6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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