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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100891-5255-2017-00007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发〔2017〕 6 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
成文日期: 2017-02-17
发文日期: 2017-02-1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划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年到2020年。

(二)规划依据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3]4号)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滨海新区落实<<>安全天津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滨海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发展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创建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统筹兼顾

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质量、速度、效益的关系,推动核心区和南北“两翼”、港口与城市、功能区与街镇协同发展,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源头防范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创新,注重本质安全,提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贯穿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坚持企业主体,强化政府监督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规范、标准、科技、文化等安全发展支撑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底,滨海新区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完善的城市公共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完善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体系,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以及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全区形成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的长效机制,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力争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第二章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布局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改造提升石油化工、涉氯涉氨、粉尘、冶金等传统产业,逐步淘汰现有落后产能,推动风险高、污染大、工艺设备设施落后的企业纳入“退二进三”。推动规模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信息技术、新型制造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滨海新区转型升级、结构优化、提质增效。

制定滨海新区产业“禁限控”目录,将民爆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涉及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生产、储存企业列入禁止目录,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非煤,涉氯、涉氨,涉可燃粉尘,冶金等列入限制目录。

推进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以高新、集群、链条为产业发展方向,依托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区等化工区、工业区、物流园区,进一步引导企业根据行业特征、企业特点向现有产业基地聚集发展,推动重点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园区化。

(二)科学优化产业布局

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在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做好石油化工、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

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划定南港安全岛,集中安置危化企业,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向南港工业区和临港经济区的天津港集装箱危险货物物流中心集中,严禁在两区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推进化工园区、化学品罐区实施区域定量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优化园区布局。协调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重新规划港口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布局,开展风险评估,科学设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格控制港口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准入门槛,制定滨海新区项目准入办法,建立审批沟通机制,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高危项目审批严格依法,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迁、关、并、转不符合要求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推动全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园入区”,推动大沽化、渤天化工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


第三章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贯彻实施《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深入实施主体责任、制度规范、设施建设、全员教育、信息管理和专家检查“5+1”安全监管综合举措,夯实安全基础。严格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度,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严格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现场管理和承包商管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过程安全管理平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准备评估。积极应用风险管理、过程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工程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滨海新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依托“滨海新区安全生产防控网”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放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政企对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报送、监控、整改、监督、考核等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构建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将排查治理措施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推进安全管理层级化、制度规程规范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排查项目清单化、治理措施科学化、台账记录电子化,做到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的“五落实”,实现企业自查、自报和自改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的载体平台,持续提升创建活动质量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对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效果评估,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到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

(四)强化企业安全培训

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复训率达到100%,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培训,不得上岗。全面提高企业人员安全能力。加强对高危岗位从业人员的素质技能培训,加强对新员工、转岗人员,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以及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采取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短期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产业工人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能力。

(五)保障企业安全投入

推动和引导企业保障安全投入,淘汰落后技术和工艺,加快实施自动化改造升级。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各种经济措施,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推动企业参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第四章 健全安全监管监察体系

(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

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有序推进相关制度规范制修订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危险化学品物流安全管理、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选址及周边土地使用控制、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关停并转和退城入园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出台。制定《滨海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标准化基本规范》、《滨海新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实施办法》、《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修订《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非现场执法设备技术标准等,加强安全标准宣贯力度,提高标准宣贯实效。

(二)健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创建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各功能区全部独立设置安监机构,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独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实施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考核、激励、晋升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完善新区有大队、功能区和街镇有中队、村居有专人的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健全区政府、功能区(街镇)、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南疆港区、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等化工区和危货物流企业集中的天津港区园区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

推动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综合防控规划,辨识分析城市脆弱性防护目标和危险源,绘制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新区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平台二期项目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防控网”。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建立基于风险的分级监管机制,实施城市风险分级监管。制定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内容清单化,严格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安监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实现安全执法无缝衔接。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严格执行准入机制,严格产业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审查,综合考虑企业的内外部安全条件和安全距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区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完善安委会联络员会议、重要事项协调、定期通报、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制度,加强港航、海关、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统筹规划城区水、电、气、热、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联审制度,安全生产监督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三个一”制度等。

推动建立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章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危险化学品

推动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全面推动石油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推动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相关激励和鼓励政策。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港区、机场、车站、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的安全隐患。

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风险管控,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在设备运行、人员操作、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方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推动建立过程安全管理平台,不断夯实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在役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定量风险评估。

加快南港、临港等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化工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模式,建设园区一体化信息监控平台,争创国家示范工程。定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化工园区和化工聚集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实施率达到100%。

到2020年,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水平,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绘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依托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和应急平台二期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平台,建设安全监督“三个一”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视频及重要参数信息的上传,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共享,构建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网络。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站点审批规范化,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流动信息监管,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依托天津石化,推进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化工园区(集中片区)建立专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对园区内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和重要生产部位实行不间断监控。

(二)道路交通

理清并落实危险货物物流各环节、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职责,加强与周边省市沟通与协调,严格落实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准入制度,严格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多部门现场联动处置机制,并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卸载转运基地。加大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查严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隧道内违法变道、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推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统一安全管理操作规范,道路运输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常压罐式车辆紧急切断装置的维护和监管,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推进智能化监测监控能力的有效提升。在新区交运中心设置滨海新区危险货物物流信息智能监管平台,完善指挥、调度、应急救援于一体的智能化指挥调度平台,对所有境内和过境危货车辆进行道路监控,强化易燃易爆有毒危险货物物流过程安全风险防控,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确认事故车辆信息。实行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格把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上线率,对不能有效接入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车辆,立即停运,每月将车辆上线率、在线率不足100%的企业车辆进行全区通报。

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滨海新区和大港地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部门合作,确保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步建设。到2020年完成滨海新区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二、三期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率。

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规范非营运大客车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客运行业安保工作,强化重点客运部位和企业经营行为的监控。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逐级逐辆设立安全员。开展联合检查,每月随机抽查客运企业总数的30%。每年开展一次应急实战演练,每年一次从业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推进治超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实施细则。在新区内部集疏运通道关键路径设置非现场执法点,在高速公路出口、港区出口以及关键交叉节点设置高清卡口取证,增设两支路面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设备,在集疏运关键路段设置两处综合执法站,联合市路网应急指挥与管理二级中心,建设滨海新区治超指挥大厅。

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专题研究,加强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开通专用物流道路、过境道路和疏港道路,加强对海滨高速的安全设施建设和往来车辆,特别是危险货物车辆的监管。

优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路线,完善隧道安全通行措施,严格管控公路隧道和桥梁路面通行秩序,严格审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行驶时间、路线和速度。

城区中小学校门前减速带、减速标志、交通信号装置设置率不少于95%。已建成的一级及其他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中间物理隔离设施设置率不少于95%。

(三)建筑施工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违章违纪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不少于9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和扩充,增加新区质安支队编制和专业队室数量。推动实现一线监督执法办公自动化。组织各区域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考核。

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严控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进入新区建筑市场。建立和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完善和提升与检测企业建筑材料检测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和提升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能力,推行施工现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监控报警装置,建立短信通知群发预警管理平台。

(四)公共场所

推进公共场所应急避险和报警系统建设,推进新区公安数字集群补点建设,提升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鼓励企业和公众进行非涉密数据开发利用。

推进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与滨海新区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鼓励综合运营服务企业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对视频监控点进行整合。实现公共区域、交通枢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校园周边、住宅小区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以及新建高清摄像机率100%,公共区域、重点行业视频监控完好率95%以上。建设滨海新区视频监控专职队伍,建立新区、功能区和街镇三级视频巡逻机制。建立新区公安图像侦查平台,加强图像侦查专业力量建设。综合运用融资租赁等运作方式,提升视频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升级改造能力。

在地铁、长途客车站区(点)安检通道建设人像识别系统,建成滨海新区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信息中心。推进地铁、公共汽车、长途客车一卡通实名制乘车,建立乘客信息采集、共享机制,严格落实进出站票证核对和候车、登车封闭式管理等措施。推进重点场站、线路和时段乘务管理人员配备,建立地铁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配备配齐防护和应急冲突装备。加强铁路、机场、港口等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商超、场馆、文化娱乐等行业安全建设。强化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普及重点公共场所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安全知识。加大提示设施投入,强化安全风险提示。商超、商业综合体和文化娱乐场所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积极扶持公共场所行业协会发展。加快重点公共场所周边移动警务站建设,增添新区公安警航直升机。

加强大型活动、人群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完善安保方案应急预案。开展大型活动分类管理,合理配备安保力量和安保措施,严防火灾、拥挤、踩踏事故。推进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社会化运作,推动建立大型活动管理系统。建立景区(点)客流预测、监控系统,完善人流疏导机制。

加强校园、医院安全管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95%,应急教育培训课程不少于总课程的33%,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强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演练。严格落实专职保安配备、管理、培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学习家长、医院患者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学校、医院周边“警银亭”建设,提升涉校涉医案事件联动处置能力。加强校园和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校车管理,严把校车注册登记审核和检验监管,规范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严防学生交通事故。

(五)城市水务

将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现场监管职能纳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落实水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主干供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推进供水企业消毒工艺改造,使用次氯酸盐替代液氯。开展供水水质监督检查,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严格落实以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推进区、管委会、街(镇)三级防汛抗旱组织建设,成立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汛前、汛中及汛后安全大检查,加强新区境内蓄滞洪区监管。开展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及重要时期安全检查。严格行业准入,抓好排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准入,辨识危险源并分级管理,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监管人员配备气体检测仪、测距仪等装备,配合街镇进行联合执法。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建立水务工程危险源数据库,建设水务工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推动建设智慧水务体系。实施重点积水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建泵站安全运行实时信息化监控监管体系。

(六)供气供热

编制滨海新区燃气应急预案,推进应急气源基地建设。推动解决城镇燃气管网占压和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作,2017年底全部完成166处中压以上燃气管道设施占压隐患治理工作。完善滨海新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新区燃气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强化设施安全保障,完善燃气锅炉房等危险点源安全防控设施配备,大型供热企业要配备红外线热成像仪等管线泄漏设备。完善热源、换热站及收费站点的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的配备,井下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配备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等设备。加强设备设施巡视检修工作,配齐管网巡视车辆和设备,建立巡视检查记录和台账,健全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强化信息化监管,对现场加装自动调控阀。实施供热安全建设重点工程、消除供热安全隐患,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加强供热数据信息整合。强化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七)供电

加强电网运行维护管理,继续深化电网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老旧线路专业巡检。加强电缆及通道施工质量和验收把关,开展设备防污闪涂料施涂及防雾霾、防冰冻专项排查。深化运维一体化工作,完善变电站星级现场评价,加强配电运行分析与缺陷处理,强化输电线路通道巡检、巡查,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现场标识,建设标准化线路,提升输、变、配电精益化管理水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置,更新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网格化制度,强化“一线一册”使用。推进和规范电力执法,推进线路保护区违章整治和全区线下电力隐患治理。加强电网规划建设,电网规划成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将规划站址及线路走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综合管网规划,对电力设施及廊道用地进行控制和保护。引导重要电力用户加强自备电源配置、完善非电性保安措施、分杆架设电源线路,提高自身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政企沟通合作,完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与供电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完成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和应急装备。

(八)油气运营

强化加油加气站管理,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油罐计量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严厉打击油气非法经营行为,加大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整治力度,定期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加大对非法加气站的整治力度。推动加油站储油罐改造。

(九)油气输送管道

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部门,开展督查推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功能区、街镇落实属地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且隐患按期整改率不低于95%,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攻坚工程,全面推行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业监管。

严格规划审批,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的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施工项目审批。规划海滨大道、独流减河北部等危化品专用输送廊道,切改穿越核心区、大港城区、大港油田生活区的危险管线路径。开展治安防控,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施工管理,打击新区油气输送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

(十)特种设备

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起重设备等为重点,定期开展检测检验工作,特种设备动态定检率不低于95%。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制度,对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的单位开展发证前监督抽查,对已获证单位开展证后监督抽查,对经抽查不能达到或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许可或撤销相关许可。建立电梯维保单位量化考核制度,针对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行为,建立严密的全方位量化考核制度,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针对多年失修,隐患严重,无责任主体、无维修基金、无维保单位的“三无”电梯,探索建立政府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制度;设立政府住宅电梯应急资金。积极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旅游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居民电梯隐患整治责任,由功能区、街镇负责对无管理责任单位的居民住宅电梯履行管理义务。积极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

加强技术支撑,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平台,巩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一瓶一码一阀”联动控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充装设备,提升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动态监管水平。加强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配合搭建全市车用气瓶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通过电子条码扫描、判读与自控阀联锁控制技术的应用,从源头上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行为,使非法违规气瓶无法进行充装。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评估机制,做好使用超过设计寿命和使用20年以上压力容器案件材料搜集。以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为主体,加装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十一) 食品药品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生产过程的监管职责和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的检验职责)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严厉惩处食品药品行业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公示制度,强化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探索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健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区域(城区、农村)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药品全程监管体系,深化特殊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拓宽不良反应报告收集渠道,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探索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力量监督,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餐厨废弃油脂油水分离装置,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

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定期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开展全环节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制定区级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开展全环节监督抽验;加大区级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力度,抽检批次逐年递增20%。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专业化监督,对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核。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建设重点工程,继续推进“智慧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共享信息库,通过“天眼”监督、“精导”执法、“群防”共治三大系统,完成“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过程可追溯监管。指导和推动全区积极创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化放心食品药品民心工程建设,完善改进放心工程评审模式,深化放心药厂、放心药店、放心药房、放心食用油、放心调料示范厂、放心餐馆、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工程建设,加强放心菜基地的监督管理,利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和“天津市放心肉鸡工程可追溯平台”,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和放心肉鸡工程各项管控工作。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借助媒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监管政策及工作动态,加强食品药品法律宣传和科普教育、消费教育,及时发布消费指导、安全预警等信息,引导安全饮食、合理用药,提升群众保护自身安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

(十二)消防

创建信息化消防监管及应急指挥平台,依托滨海新区消防支队培训基地的建设,建立应用级标准的119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横向一级指挥调度网和纵向二级指调网络。整合全区消防图传设备、公安治安监控、交通卡口监控、社会重点单位内部监控等资源同步接入新区应急办、新区公安局和新区消防支队指挥两个中心,实现视频图像资源共享。全面升级通信网络带宽,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滨海新区消防支队二级指挥中心,加快临港大队指挥中心暨2号消防站等消防站的建设,消防站建设达到应建数的80%以上,并与人员编制数相适应,消防设施正常维护率达到95%以上。强化消防水源建设,确保2017年将消火栓欠账基本补齐。构建信息资源共享的消防水源管理网络链,确保自来水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每个中队统一配备消火栓附件接口20套;结合城市水网建设改造,选定主要水源地建设消防取水码头11处。推进消防车通道建设,排查整改现有断头路和计划拓宽的巷道,规划消防车通道、回车场地、保留消防车作业面。基层政府及交管部门在设置停车场、限高架、路障等公共设施前,应与属地消防部门联系,经确认后再予施工建设。推动消防装备建设,配城市主战消防车8辆、举高消防车8辆、抢险救援车4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6辆,水上消防力量和大流量供水灭火系统,提升新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消防经费保障,消防队站建设和装备购置等项目支出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共同的项目支出由项目所涉及的同级财政共同保障。大型居住社区、旅游度假区、商务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等项目公共消防站同步规划并配套建设不低于8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四个能力”验收达标率不低于80%。

整合全区现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将公安警力和社会联动力量纳入灭火救援联勤力量体系。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范现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属地化管理。推进灭火救援实战化建设,结合新区灾害事故特点和现有消防部门力量编成,研究制定操作规程。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行群防共治监管模式,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灭火救援应急联动等机制,实现社会消防管理齐抓共管。深化消防管理网格制度,推动消防社会化管理与新型社区改革相结合。

深化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区域及单位评估工作,建立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在火灾风险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分析评价企业和政府消防资源配置和布局的有效性和充分性,提出区域土地规划、消防资源配置和布局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自我安全评估报告机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年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建设依托互联网的消防宣传平台,建立新区统一的网络维护及舆情处置平台,开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固定栏目或节目。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范畴,各街镇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居(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居(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建设消防科普教育馆和火灾应急逃生体验馆,把每个消防中队建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验基地。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警示与标识设置率不低于90%,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率不低于80%。

(十三)环境

严格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监管,大力推进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充实功能区环境监察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全面增强新区、功能区及街镇环保执法能力。鼓励引入环境监察第三方服务。

开展滨海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国家二级站建设与环境保护监测站预警体系建设,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及监管,积极推进码头、油田开采油气回收。

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切实抓好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化管理,全面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实时监控。


第六章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一)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升级软硬件配置,实现企业全部纳入,全面推进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推进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信息化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在线监测、预警。

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先进适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广危险化学品库区雷电预警、管道泄漏监测和定位、气体微泄漏检测、多光谱气体泄漏监测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和规范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开展企业泄漏安全管理和仪表功能安全的试点。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依托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完善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安评机构库”等技术服务资源库,制定资格准入、评级考核、动态调整等管理制度,完善专家、中介机构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资质条件公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中介服务”的委托管理模式,鼓励“安全事务所”、行业协会、安评机构等中介组织接受企业委托参与安全管理,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

(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水平,加强应急演练,结合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重特大灾难应急预案,健全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军地联合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全区综合演练,完成1-2次高风险区域、高危行业应急演练。

增强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完善政府、企业和救援队伍之间应急处置与协调联动及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健全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建立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明确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建立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系统,形成多层次的应急联动体系。

优化配备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提高专业化处置能力,增强危化、油气管道泄漏、大型储罐(液体、气体)火灾、液氨液氯泄漏、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高层建筑火灾、医药等专门领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建立和扩充新区各功能区减灾专职工作队伍,配备标准化救灾技术装备,加强基层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依托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镇,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需求增配相应的物资装备。建立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发挥先期处置作用。完善新区应急专家库建设,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扩充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及专家库,形成覆盖全区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

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升应急救援保障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启动区应急指挥平台二期项目,整合各单位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实时视频监控体系,实现预案、物资、人员和专业数据的可视化综合指挥调度。

(三)形成安全生产公共投入长效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投入机制,建立与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公共投入长效机制,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2016年起,新区每年设立不少于1亿元、功能区每年设立不少于地区财政收入千分之一比例、街镇每年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执法装备配备、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治理等方面安全投入,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机制,建成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商保险制度体系。


第七章 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

(一)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结合网络教育与传统教育方式创新培训教育方式方法,提高重点行业、关键岗位(包括领导岗位和一线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水平,并将培训完成情况列入高风险行业企业的年度安全考核。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力量的教学师资优势,开展高风险行业安全培训教育,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教育考核,并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开展公益性培训。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新区党校和公务员“6+X”及新区网络学院培训课程中。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全面提升学龄前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安全素质教育,增设安全课程,在大中院校实施安全教育示范工程,鼓励高职院校和高等院校增设安全专业。重点建设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基地,创建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安全教育模式。

(二)强化安全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在新区主流媒体开办安全生产频道或栏目,在社区、校园、乡村设立安全宣传栏,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技能、案例警示等投放力度。加强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建设,形成新媒体传播模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构建以“传播云集市、信息高速路、卫星互联网”为标志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渠道。确保区级广播电视每年开展安全公益宣传的时间不少于150分钟。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全社会、多层次的安全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并进一步加大“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康杯”竞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等各行业领域评优创先活动中安全生产考评权重,突出权威性和专业性。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渔港”等创建活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加快建设安全街镇、安全园区、安全企业、安全校园、安全工地、安全交通、安全场站等。推动社区燃气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定期开放日制度,畅通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多边沟通交流渠道,化解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及企业的未知恐惧感。

加强警示教育,按照“政企合作、依托企业、政府支持”的原则,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以公路交通事故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疏散、城镇燃气安全使用等为主题的滨海新区安全教育体验中心,设立安全生产教育主题馆、事故灾难情景模拟体验馆、安全科技展示馆和安全图书馆等,采用声、光、电等技术,运用模拟、互动的宣教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生产、生活中各种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素养与技能水平,市民安全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或答复。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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