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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7-6344-2019-00005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  号: 津滨政发〔2019〕16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19-07-18
发文日期: 2019-07-18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

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2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对新区的新定位,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新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实现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把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质量认证体系,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标杆引领,强基固本。加强认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夯实质量认证工作的基础保障。大力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域、行业、项目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扩大区域合作和国际互认,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健康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的产业体系。建立提升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

——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形成符合新区产业特点、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质量认证制度体系、诚信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质量认证采信机制。

——支撑能力更加健全。质量认证向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领域不断延伸,引领高质量发展。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和示范区功能进一步完善,有效覆盖重点产业质量认证需求,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到2020年,新区科技领军企业拥有自主商标品牌达到100%,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件,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突破2600家,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突破100家,服务认证获证企业突破20家。

——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以“新区兴则天津兴”的责任感,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推动品牌滨海建设;同时要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引领全市乃至全国质量认证改革创新,带动整个区域质量认证能力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供给体系,提升质量认证供给能力

1.加强服务新区重大产业能力建设

围绕新区航空航天、汽车、能源等优势产业,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标准化实验室等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

2.强化民生和绿色发展技术支撑能力

积极推动食品、农产品、公共卫生等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增强环境保护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在线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环保尾气检测“三合一”,提高检验效率,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落实推动绿色产品认证。

3.提高服务科技创新技术水平

加快构建具有新区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立足落实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

4.鼓励技术研发和对外合作交流互认

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新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和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培养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

(二)加强推广应用,拓展质量认证服务功能

1.推动品牌滨海建设

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先进方法,开展万家企业贯彻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2.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

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换版工作,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加快推进绿色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工作;支持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广泛开展服务认证

在服务业领域,推动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认证,推行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及投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认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指标、标准认证和诚信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打造物流知名品牌;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品质,推行电子商务认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

4.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推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发展,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在消费品工业领域,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有效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在装备制造领域,开发中高端装备产品认证,重点扶持一批航空航天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海洋工程和船舶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质量认证、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5.服务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

落实国家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改革要求,推动绿色建材等重点领域绿色产品认证发展,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支持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提升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减少投入品环境污染,提高更多优质绿色产品供给。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区积极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形成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并支持工业、交通、电力、建筑、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能耗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低碳产品认证。

6.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

强化质量基础建设,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持续质量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各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手段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实现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防风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评价手段和技术支撑。

7.发挥质量认证服务平台功能

鼓励各产业聚集性园区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建设专业型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形成以质量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

1.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政策引导

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摸清新区质量认证及检验检测发展状况,定期发布年度分析报告;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对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技术规范、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

2.开展资源整合,提供优质服务

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防止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依托相关背景形成行业壁垒。

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证数据和技术支持。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区域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公共服务。

3.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

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实施认证目录动态调整,将低风险产品逐步调出认证目录,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引入“自我声明”方式,减少企业认证收费成本。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快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转变。

4.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

支持质量认证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向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开放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项目,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各级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项目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积极采信质量认证结果,倡导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采购取得高端认证的产品和服务。

(四)完善监管体系,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

1.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充分运用“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APP”等,实施有效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创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等具体监管方式。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推行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2.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按照国家认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大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通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实行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结果、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落实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新区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滨海新区质量认证专业工作组,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二)加强综合保障。加强各级认证监管部门自身建设,提升质量认证从业队伍和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支持产业聚集区各类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进和培养重点产业、高新领域技术领军人才。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四)加强督促落实。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推动,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任务重点工作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1加强服务新区重大产业能力建设围绕新区航空航天、汽车、能源等优势产业,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标准化实验室等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
2强化民生和绿色发展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推动食品、农产品、公共卫生等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增强环境保护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在线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环保尾气检测“三合一”,提高检验效率,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落实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
3提高服务科技创新技术水平加快构建具有新区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金融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立足落实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4鼓励技术研发和对外合作交流互认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新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和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培养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5推动品牌滨海建设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先进方法,开展万家企业贯彻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6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7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换版工作,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加快推进绿色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工作;支持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8广泛开展服务认证在服务业领域,推动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认证,推行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及投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认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指标、标准认证和诚信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打造物流知名品牌;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品质,推行电子商务认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
9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推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发展,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10在消费品工业领域,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有效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和投促局
11在装备制造领域,开发中高端装备产品认证,重点扶持一批航空航天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海洋工程和船舶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质量认证、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学技术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委
12服务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落实国家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改革要求,推动绿色建材等重点领域绿色产品认证发展,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支持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提升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减少投入品环境污染,提高更多优质绿色产品供给。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区积极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形成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并支持工业、交通、电力、建筑、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能耗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励生产企业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环境评价、环境监测和监管工作中积极采信认证结果。推动在节能量审核、碳排放核查、碳减排、低碳社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领域探索引入第三方认证手段。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13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强化质量基础建设,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持续质量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各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手段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实现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防风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评价手段和技术支撑。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14发挥质量认证服务平台功能鼓励各产业聚集性园区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建设专业型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形成以质量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15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摸清新区质量认证及检验检测发展状况,定期发布年度分析报告;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对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技术规范、服务模式、标识品牌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16开展资源整合,提供优质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构建具有新区特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防止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依托相关背景形成行业壁垒。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17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本区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证数据和技术支持,形成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认证市场环境。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区域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公共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委编办
18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实施认证目录动态调整,将低风险产品逐步调出认证目录,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引入“自我声明”方式,减少企业认证收费成本。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快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区市场监管局
19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支持质量认证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向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开放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项目,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各级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项目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积极采信质量认证结果,倡导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采购取得高端认证的产品和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20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充分运用“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APP”等,实施有效管理。区市场监管局
2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创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等具体监管方式。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推行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22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按照国家认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大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通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23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实行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结果、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落实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金融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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