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川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案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津滨政复终〔2023〕137号
申请人:徐川
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徐川不服被申请人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针对申请人举报天津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的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申请,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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