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宾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津滨政复终〔2023〕40号
申请人:徐宾
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徐宾不服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滨新依复〔2023〕1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答复,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限期对申请人“依申请公开被申请人作为采购人书面同意新北街道2023年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GP-BH-2023-00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11日收到申请,已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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