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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3-27 13:11      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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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2012年,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有利监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职责。滨海新区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组织管理,层层落实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一是加强全区统筹。由常务副区长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做好管委会、委局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工作,形成了新区实行区政府——管委会、委局——管委会所属委局、街镇三级网络化管理模式。二是强化部门职责。各管委会、委局、街镇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加强对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动。各单位均有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新区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及时调整入网单位范围,新增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办、残联的设置,并根据各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与之对接,详细讲解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内容,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全区确定入网的管委会、委局、街镇共67家,其中管委会14家、委局28家、街镇25家。

    (二)细化公开内容,规范操作流程。一是制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区监察局、审批办等单位进行了沟通,两次征求区政府法制办、各管委会和委局意见,最终以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公开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着力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二是狠抓制度落实。按照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实行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各单位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三是注重业务培训指导。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进而规范各单位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做好入网单位的全员化培训,讲解《条例》、《规定》、《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制度、政策。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加强所属部门和委托管理街镇业务指导,多次进行集中培训。全年各单位共培训16次、530人次。

    (三)加强监督推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着重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录系统后台进行网上值班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随时关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情况。二是专题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三是推进热点信息公开。重点推动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工业商贸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信息的公开,认真搞好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公共安全、应急防控等群众普遍关心事项的公开,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医药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本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累计449万人次。截至2012年底,新区已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39条。

    本年度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监管、政府规章文件、教育医疗卫生、建设市容环保、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等信息。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类信息。公布了《关于加强危化企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追访检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追访检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安全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二是政府规章文件类信息。公布了《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智慧滨海建设中期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安排好冬季人民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滨海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等。

    三是教育医疗卫生类信息。教育方面,公布了《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中小学体育教学基本要求>、<滨海新区中小学体育常规课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育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中小学班主任第二周期(2012年—2016年)岗后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双百助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医疗卫生方面,公布了《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卫生监督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等。

    四是建设市容环保类信息。公布了《关于规范滨海新区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供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2012年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12年滨海新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审工作大港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五是财政预决算类信息。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一般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等8张表格。各委局公开了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组织开展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列出公开项目45项、“市财政补助区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列出公开项目8项。

    六是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类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有关规定>等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统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方法的通知》等。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公布了《关于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行标准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筑工程在用建筑材料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筑防水卷材等6种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企业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生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作用,认真做好运行管理与维护,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保证公众及时、准确、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目前网站运行状况安全平稳,并与政府门户网站设有链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坚持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为宗旨,继续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区共有24956人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24738人次,占99.12 %;电子邮件咨询218人次,占0.8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57件;传真信函申请4件;电子邮件申请1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就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76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件;不予公开答复2件;信息不存在6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1 件;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重复申请1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为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12年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对申请公开的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新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定不足:一是新区区域广、单位较多,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在公开的内容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方面还有待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针对以上情况,将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以改进,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督促检查。以推动落实《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着力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各单位近期任务和公开内容。二是关注热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尤其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讲和培训,及时解读国家和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动态,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

    六、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邮编:300456,电话:022—65309806,电子邮箱:bhxxgk@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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