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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滨海新区太平镇翟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5〕021号)
发布日期: 2025-04-27 16:22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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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5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翟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滨海新区农业水源置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24号),用于滨海新区农业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048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翟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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