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小王庄村征收土地公告 (滨海新区征公字〔2022〕002号)(滨海新区2021年第二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 |
征收土地公告
滨海新区征公字〔2022〕002号
2021年12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滨海新区2021年第二十三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1〕155号)批准征收土地2.9525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小王庄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
3、土地用途:用于示范镇农民安置用房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规划主干路三; 南:晟宏路;
西:嘉尚街; 北:空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小王庄镇小王庄村集体土地2.95254公顷(44.288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2.71272 | 40.6908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23982 | 3.5973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2.95254 | 40.2881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72万元/公顷,计212.58288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9人,其中劳动力10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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