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
滨海新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天津市政府迅速部署行动,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50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我区主要地类数据(含岛屿)公布如下:
(一)耕地21197.38公顷(31.80万亩)。其中,水田835.8公顷(1.25万亩),占3.94%;水浇地20361.22公顷(30.55万亩),占96.06%;旱地0.36公顷。
(二)园地3865.02公顷(5.80万亩)。其中,果园3862.54公顷(5.80万亩),占99.94%;其他园地2.48公顷,占0.06%。
(三)林地6959.17公顷(10.4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83.69公顷(1.18万亩),占11.26%;灌木林地0.22公顷; 其他林地6175.26公顷(9.26万亩),占88.74%。
(四)草地5056.09公顷(7.58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23641.15公顷(35.46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6780.14公顷(25.17万亩),占70.98%;内陆滩涂6657.95公顷(9.99万亩),占28.16%;沼泽地203.06公顷(0.30万亩),占0.8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548.73公顷(140.3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9326.36公顷(58.99万亩),占42.04%;建制镇用地12874.65公顷(19.31万亩),占13.76%;村庄用地8645.02公顷(12.97万亩), 占9.24%;采矿用地32130.70公顷(48.20万亩),占34.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2公顷(0.86万亩),占0.61%。
(七)交通运输用地9652.73公顷(14.4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464.73公顷(2.20万亩),占15.17%;轨道交通用地121.5公顷(0.18万亩),占1.26%;公路用地4336.43公顷(6.50万亩),占44.93%;农村道路983.77公顷(1.48万亩),占10.19%;机场用地29.04公顷(0.04万亩),占0.30%;港口码头用地2616.7公顷(3.93万亩),占27.11%;管道运输用地 100.56公顷(0.15万亩),占1.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160.94公顷(99.2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 6678.67公顷(10.02万亩),占10.09%;水库水面18622.61公顷(27.93万亩),占28.15%;坑塘水面 28768.34公顷(43.15万亩),占43.48 %;沟渠9186.84公顷(13.78万亩),占13.89%;水工建筑用地2904.48公顷(4.36万亩),占4.3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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