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十一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滨海新区征启字【2020】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河头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土地目的:依照城镇规划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滨海新区第十七批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用于工业储备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河头村,面积11.922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622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