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二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太平镇欣苑二幼项目)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滨海新区征启字〔2021〕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郭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津滨审批一室准〔2019〕702号文件,用于太平镇欣苑二幼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太平镇郭庄子村,四至范围:东至:丰润里小区;南至:富民路;西至:沿街商铺;北至:丰润里小区,面积0.43998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郭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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